中心简介
中心概况
一、机构设置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的事业机构,内设综合科、资金归集管理科、计划信贷科、稽核科、财务科、网络科;在桂平、平南设立业务管理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对全市(含桂平、平南)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和决定;
(二)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执法。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偿还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三)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转移、封存等业务,审批核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与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核算,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会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的稽核,并向社会公布经国家审计部门审计后的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保值与增值,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保证贷款本息按月回收;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科室职责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的事业机构,内设综合科、资金归集管理科、计划信贷科、稽核科、财务科、网络科;在桂平、平南设立业务管理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对全市(含桂平、平南)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和决定;
(二)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执法。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偿还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三)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转移、封存等业务,审批核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与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核算,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会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的稽核,并向社会公布经国家审计部门审计后的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保值与增值,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保证贷款本息按月回收;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科室职责
资金归集管理科
资金归集管理科主要负责宣传和解释公积金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负责市城区公积金归集、支取等前台日常工作;按月提交汇缴业务数据的统计报表;负责对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培训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信贷科
计划信贷科负责提出年度贷款指标,编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审批及发放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统计工作及贷款资料的档案管理;负责组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政策调研,并负责草拟相关的政策及规定;负责监督受委托银行按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负责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协助宣传指导工作;定期检查、监督贷款使用及回收情况,提出并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各种防范风险措施。
财务科
财务科主要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运作的财务计划(预算)和决算;实施经批准的住房公积金财务计划(预算)和决算;承担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报表、各类统计报表的编制和财务分析;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帐户管理工作;负责核算单位的管理经费、工会经费;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资金的划拨;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协调与财政、税务、审计等各部门的业务关系;当即完成信贷科、资金科移交的贷款材料和支取材料;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等。
综合科
综合科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调研;负责日常文秘工作,包括起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对外材料的组织、编写;负责对办公室会议及领导确定的事项进行协调、检查和督办等;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编报有关统计报表;负责组织、人事、劳资、教育、安全保卫、妇女和老干工作;负责人员考勤和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固定资产(电脑设备除外)、车辆、办公用品的配购和管理;负责文件收发、文书档案和印鉴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网络科
网络信息科主要负责安装、管理及维护中心的各种业务软件和系统软件;负责对操作系统、监管系统、服务器和其他网络设备进行配置和调试优化;负责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网站进行日常维护;负责拟订中心电脑、打印机及相关配套设备等的采购计划等。
稽核科
稽核科主要负责审核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负责审查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审查住房资金的运用情况;负责审核物资的采购和使用情况;负责审核业务档案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负责审核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纪要的执行情况;负责中心各项内控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负责对外的执法工作;负责协助追收逾期贷款,并通过法律手段追收逾期贷款;负责中心内部考评和监察工作。
桂平管理部
桂平管理部主要负责宣传和解释公积金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负责桂平市境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等前台日常工作;按月提交汇缴业务数据的统计报表;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培训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初核及发放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统计工作及贷款资料的档案管理;负责监督受委托银行按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负责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协助宣传指导工作;定期检查、监督贷款使用及回收情况,提出并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各种防范风险措施。
平南管理部
平南管理部主要负责宣传和解释公积金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负责平南县境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等前台日常工作;按月提交汇缴业务数据的统计报表;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培训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初核及发放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统计工作及贷款资料的档案管理;负责监督受委托银行按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负责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协助宣传指导工作;定期检查、监督贷款使用及回收情况,提出并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各种防范风险措施。
四、领导分工
陈志军主任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陈志军主任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叶燕萍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理中心全面工作。
两年来,管理中心在制度建设、业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发展,在自治区年终考评中被评为全区第二名,在自治区组织的公积金系统运动会中获得第一第二名的好成绩。管理中心将以热忱为广大职工做好服务为根本宗旨,为改善我市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的家庭住房条件发挥应有的作用。
两年来,管理中心在制度建设、业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发展,在自治区年终考评中被评为全区第二名,在自治区组织的公积金系统运动会中获得第一第二名的好成绩。管理中心将以热忱为广大职工做好服务为根本宗旨,为改善我市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的家庭住房条件发挥应有的作用。